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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醉駕加無證駕駛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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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醉駕加無證駕駛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汽車作為一個高效和快捷的交通工具越來越快的走入到我們的身邊了,而醉駕作為一種危害道路安全和影響他人健康的一種行為,一旦發現國家執法部門將予以嚴處。那深圳醉駕加無證駕駛會面臨怎樣的處罰呢,下面小編就深圳醉駕加無證駕駛會面臨怎樣的處罰為你做詳細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關的法律問題時能夠幫助到你。

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五十、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醉駕加無證駕駛會面臨怎樣的處罰的相關解答,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現行法律對醉駕和無證駕駛有着較為明確的判罰標準。其實在這裏小編提醒大家無論在哪這兩項罪名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