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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超過酒精超過200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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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超過酒精超過200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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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和醉駕是與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80毫克作為分界線的,以80毫克作為基礎,如果測量結果顯示已經超過了200毫克,這明顯已經超過了我國制定標準的兩倍還多。甚至不排除有些人酒精超過200毫克的情形下已經處於醉酒狀態,情況是比較嚴重的。那麼,醉駕超過酒精超過200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醉駕超過酒精超過200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構成醉駕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處拘役,一到六個月。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醉酒駕駛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一旦釀成事故後果通常比較嚴重,且該罪拘役刑為1到6個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屬於較為輕緩的刑罰,如果適用緩刑,難以實現刑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效果。

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

二、哪些情況下的醉駕會被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不過這只是從理論知識上單純的針對酒精的血液含量的量刑,如果該名司機在此之前就有過酒駕被查處的記錄,或者不僅血液裏面的酒精含量嚴重的超標,在駕駛的過程當中還給他人的財產造成了損失,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加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