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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醉駕取保候審要停止代表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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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醉駕取保候審要停止代表權利嗎?

人大代表醉駕取保候審要停止代表權利嗎?

人大代表醉駕取保候審,由於沒有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不屬於代表法規定的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的情形,因此,不必停止代表權利。

《代表法》規定的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是在代表資格有效的前提下,因代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導致的暫時無法執行代表職務的特殊情況。暫停執行代表職務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明文規定的情形辦理。

《代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的情形有兩種:

一是“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

二是“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正在服刑的”。

應注意對“羈押”和“正在服刑”的正確理解和把握。“羈押”和“正在服刑”是這兩種情形的限制性先決條件。

取保後審後須要什麼時間才能當人大代表

取保候審期間,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不會被免去人大代表,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一定會承擔刑事責任。

即使被判刑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也不會免去人大代表,刑期結束後,恢復其執行代表職務,但代表資格終止者除外。

《人大代表法》第四十八條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

(二)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內消失後,恢復其執行代表職務,但代表資格終止者除外。

第四十九條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資格終止:

(六)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取保候審後該怎麼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綜合上面所説的,醉駕對於國家的代表人員來説是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屬於國家的代表人員就更應該做好公民的傍樣,單純的醉駕一般是不會停止任何的代表權利,如果出現很嚴重的情況,那麼就會暫停一切的職務,所以對於國家公職的人員處罰是特別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