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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處理程序經驗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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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處理程序經驗是怎樣的?

一、醉駕處理程序經驗是怎樣的?

交警查驗事故現場,做駕駛員酒精測試,達到醉酒狀態,交警做出拘留決定,報檢察院公訴,法院做判決結果。具體流程有:

1、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

2、通知拿驗血報告。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3、交警隊告知户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

4、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5、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6、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7、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8、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據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達判決書。

11、攜帶判決書到交警隊找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據,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12、服刑。

二、醉酒駕駛與飲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醉酒駕駛的處理是需要嚴格按照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的,比如説首先是需要進行驗血,驗血報告出去之後就可以判斷是醉酒駕駛還是飲酒駕駛之後,根據不同的結果作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