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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接到司法所通知能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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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接到司法所通知能拒絕嗎?

一、醉駕接到司法所通知能拒絕嗎?

不可以,司法所得任何通知都是強制性的,不去的話,司法機關可以採取強制性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駕扣車最久多長時間?

1、單純醉酒後駕駛,一般扣10日,最長15日。駕駛員繳納罰款,車主就可以領回車輛。如果駕駛員和車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後取回車輛。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10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15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續,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

2、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長到60日。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醉駕接到司法所的通知不能拒絕,只是單純的醉酒駕駛行為,司機繳納了罰款之後,可以取回自己的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對醉酒駕駛司機扣車的時間是10~15天,如果司機被判拘留,需要拘留期滿之後,才能去交警隊領回自己的機動車。

標籤:司法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