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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進看守所和什麼人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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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進看守所和什麼人關在一起

一、醉駕進看守所和什麼人關在一起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應當根據你犯罪性質、層級對你進行分類管理,與你同級處遇管理的的犯人關押在一起。分級處遇管理是看守所對犯人分類的基本依據。

看守所應當根據罪犯的犯罪類型、刑罰種類、性格特徵、心理狀況、健康狀況、改造表現等,對罪犯實行分別關押和管理。罪犯數量少的,可以集中關押。看守所應當根據罪犯的改造表現,對罪犯實行寬嚴有別的分級處遇。對罪犯適用分級處遇,按照有關規定,依據對罪犯改造表現的考核結果確定,並應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對不同處遇等級的罪犯,看守所應當在其活動範圍、會見通訊、接收物品、文體活動、獎勵等方面,分別實施相應的處遇。

二、醉駕會被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只有觸犯了我國法律法規的人才會被關押在派出所。醉駕被關押在派出所,一般都是跟犯相同罪的或者是犯統一程度的人關在一起,便於管理。在這裏温馨提示大家,作為成年熱大家不要知法犯法,要重視醉駕,不要犯這種低級錯誤。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