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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又防礙執法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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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又防礙執法該如何處理

醉駕是我國交通領域裏比較危險的一類駕駛行為,對我國的公民人身安全和社會交通安全都造成了較大的影響。那醉駕又防礙執法該如何處理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這類法律問題,方便你對這部分內容的瞭解。

一、阻礙交通執法如何處罰?

處罰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拘留

規範自由裁量權方案:

(1)初次違法,情節較輕,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後果,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處警告。

(2)再次違法的,視為情節一般,處200元以下罰款。

(3)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情節較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①多次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或者因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②經公安機關制止,不聽勸阻的;

③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造成危害後果的。

承辦科室:治安大隊、巡警大隊、各派出所

交警對於阻礙執法的情況,要明確基本原則,即對於輕微“軟式”阻礙執法要慎用武力,勸説解釋為主,耐心解釋,強化引導,適當採用口頭警告和徒手製止,慎用警械武器。對於暴力抗法要果斷處置,基本流程“口頭警告-應急支援-果斷制服-迅速帶離-盯辦案件-輿情監控”。遇到阻礙執法時,應當先行口頭警告,同時及時報請支援,保持警力優勢,整體協作,連同作戰。對於暴力阻礙執法的或現場圍觀人員較多的,要迅速控制人員,帶離現場。要加強現場證據的收集,做好案件後期處置的法律支撐,協助案件辦理單位依法查辦。

二、對交通違章處罰不服怎麼辦

1、有權知道違章的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

2、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3、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依法向當地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當事人對吊銷駕駛證的處罰、罰款額度較大的處罰、強制報廢車輛的處罰或者對車輛作出罰沒決定的處罰,有權要求聽證。

我國對妨礙交通管理和違法我國相關管理調理的當事人予以嚴重的處罰。主要分為行政處罰和治安處罰,維護我國社會的正常發展和社會安全,相關的駕駛者也要對自己的言行進行管理,不要違法國家法律。

標籤:防礙 醉駕 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