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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醉駕立案就會有案底嗎

醉駕1.29W

發生醉駕立案就會有案底嗎

一、發生醉駕立案就會有案底嗎

拘役屬於刑事犯罪的一種刑事處罰措施,有案底。醉駕判處的是拘役,屬於刑罰的一種,不是有期徒刑。雖時間短,但也是代表犯過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依據現行法律,醉駕被刑事拘留後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判決拘役的,所以會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

法律規定:

《刑法》(2015)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根據法律的規定,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説,如果醉駕被判處拘役的話,期限為1個月到6個月,數罪併罰的情況下也不能超過1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案底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是不會影響自己的生活,但是有重大事情的情況下還是受很大影響的,比如説面試機關單位工作的時候,因為機關單位是國家的職員,在面試的時候自身不但優秀,對自己的家人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就是不準有刑事案件。

標籤:案底 立案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