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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醉駕的罰款交哪裏的

醉駕2.06W

構成醉駕的罰款交哪裏的

一、構成醉駕的罰款交哪裏的?

構成醉駕不需要交罰款,需要交罰金。法院判決時所處的罰金應該到作出判決的法院繳納。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繫;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二、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

罰金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既可以附加於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以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的金錢為內容,是人民法院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財產權利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行政罰款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處罰方式,是行政機關剝奪行政相對人部分財產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

罰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作出判決;司法罰款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書》;行政罰款由主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依法實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3、法律依據不同:

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範和《行政處罰法》。

4、適用的對象不同:

《刑法》規定的罰金具有廣泛的適用對象,既可適用於處刑較輕的犯罪,也可適用於處刑較重的犯罪;主要適用於經濟犯罪、財產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行政罰款的適用對象是各種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和單位。

針對同一起醉駕案子,不可能由交管部門進行罰款,再由刑事法院判處罰金,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就是依法吊銷駕照,要等5~10年不等的時間才能重新考駕照,交管部門並不會再對駕駛員單獨處以罰款的。

標籤:罰款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