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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醉駕罰款哪裏交?

醉駕1.6W

按規定醉駕罰款哪裏交?

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酒後駕車主要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兩種違法犯罪行為,兩者的認定標準、處罰措施和嚴重程度均有所差別,對於飲酒駕駛的駕駛人,將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對於醉酒駕駛的駕駛人,將被判處拘役和罰金,雖然兩者都是限制人身自由和給予經濟處罰,但前者是在看守所執行拘留、在交管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而後者是在監獄執行拘役,罰金處罰則是由法院作出,那麼,醉駕罰款哪裏交呢?

法院判決書中作出明確處罰的罰金應該到作出判決的法院繳納。

一、根據《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減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繫;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所判的罰金,應該在判決書所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如果期滿後仍不繳納的,會由法院強制繳納。

法院判決書罰金的繳納分為五種情況: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關於這裏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其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綜上所述,關於醉駕罰款哪裏交的問題,首先只有飲酒駕駛會被處以罰款,醉酒駕駛被判處的處罰是罰金,而不是罰款,罰金的繳納地點為作出罰金處罰判決的法院費用繳交窗口,繳納方式包括在限期內一次或分次繳納,對有經濟能力不執行的犯罪人強制繳納、隨時追繳,對於確實有經濟困難的,可以少繳或免繳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