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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駕進看守所能探視嗎

醉駕1.45W

因醉駕進看守所能探視嗎

一、因醉駕進看守所能探視嗎?

因醉駕進看守所,家屬可以探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辨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護人會見、通信。

二、因醉駕被刑事拘留律師會見嫌疑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

3、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三、酒駕和醉駕的區別有哪些?

1、檢測標準不同:

酒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小於80豪克。

醉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

2、處罰標準不同: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事實上,醉駕最嚴厲的判刑標準就是6個月的拘役,所以,判刑以後一般也是在看守所執行的,如果已經判刑,家屬按照看守所通知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探視罪犯即可。在案件還沒有定罪量刑之前,家屬想要探視犯罪嫌疑人的話,需經過公安機關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