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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醉駕濃度200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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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醉駕濃度200怎麼處罰?

酒精濃度200以上的醉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駕時酒精含量超過200毫升説明醉駕的情形較為嚴重,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我國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具體犯罪的追訴時效的期限時,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分別適用分則規定的相應條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進行計算追訴時效期限:

(1)在只規定一個量刑幅度的條文中,應依照該條文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2)在一個條文中規定有兩個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應按與其罪行相對應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的期限。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看出,我國刑法採取的是擇一重處的處罰原則。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由於危險駕駛罪的法定最高刑為六個月拘役,是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因此危險駕駛罪的追訴時效為5年。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醉酒駕車,不管是在哪個地方,只要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00ml中有80mg,都是有酒精的,那麼當事人是一定會面臨刑事責任的承擔的。而且當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是超過了120mg,就是屬於要從重處罰的類型,因此當事人肯定會被從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