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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醉駕濃度200會從重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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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醉駕濃度200會從重處罰嗎?

一、湖北十堰醉駕濃度200會從重處罰嗎?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100的屬於醉酒駕駛。酒駕駛酒精含量達200屬於嚴重醉酒駕駛,最高可處六個月拘役刑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二、醉駕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綜合上面所説的,酒精的含量只要達到了80毫克以上就可以認定為醉駕的行為,這種行為是會承擔起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節大小來進行判定,但如果酒精的含量達到了200毫克以上,那麼就可以從重處罰,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