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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涉嫌醉駕要重新考嗎

醉駕2.07W

駕駛員涉嫌醉駕要重新考嗎

一、駕駛員涉嫌醉駕要重新考嗎?

醉駕需要重新考取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的社會危害有哪些?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後駕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它不但給當事者本人造成直接危害,更給社會和家庭帶來嚴重的影響。

(一)酒後駕駛釀成交通事故後,給當事人雙方直接造成傷害。

酒後駕駛造成的事故,一般都比較嚴重,一旦出現死傷,首先受到傷害的就是駕駛人和雙方的乘車人員,輕者受到皮肉之苦,重者造成終身殘疾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而身體上的殘疾,又容易給自己和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打擊,給人們留下終生遺憾和永久的傷痛。

(二)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會給財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受傷者一旦留下終生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生活的自理能力,甚至喪失了生命。

其家人一方面要為其治傷治病,一方面還要照顧傷者,因此,交通事故給受傷者的家庭所帶來的傷害更是不言而喻。

(三)酒後駕駛造成事故,也會給社會的安全帶來一定的隱患。

三、醉駕要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綜上所述,醉駕必然是需要重新考駕駛證的,但駕駛證吊銷的時間必須要根據醉駕案情來決定。醉駕服刑的時間跟駕駛證吊銷的時間根本沒有可比性,既然之前已經因為醉駕付出過沉重的法律代價了,那在服刑完畢之後,千萬不要再次鋌而走險的無證醉駕,三番五次的違法國家法律制度,對家人自己都極度的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