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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醉駕後果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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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醉駕後果都有哪些

一、武漢市醉駕後果都有哪些

醉駕後果為給社會秩序帶來隱患,如果出現交通事故的,將會給雙方的人身及財產造成巨大傷害,醉駕人需要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1、醉駕釀成交通事故後,醉駕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被吊銷駕駛證,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五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2、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會給財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受傷者一旦留下終生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生活的自理能力,甚至喪失了生命。

其家人一方面要為其治傷治病,一方面還要照顧傷者,因此,交通事故給受傷者的家庭所帶來的傷害更是不言而喻。

3、醉酒駕駛造成事故,也會給社會的安全帶來一定的隱患。

二、醉駕如何進行認定

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的標準。但在審判中對於呼氣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在抽取血樣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標準;對於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應當認定為醉酒。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武醉駕不良後果為醉駕人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同時還可能會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駕駛人存在醉駕情形時,會被依法吊銷駕駛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重新進行申領,並且醉駕行為還會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