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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醉駕交警要我拿駕駛本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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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醉駕交警要我拿駕駛本幹什麼?

一、摩托車醉駕交警要我拿駕駛本幹什麼?

首先,摩托車是屬於機動車,如果達到醉駕標準,當然是算醉駕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無權現場吊銷駕駛證,也不會現場沒收駕駛證。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對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決定。

二、醉駕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對於醉駕型危險駕駛罪量刑情節的設置和運用,我們認為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1、既往駕駛記錄良好,沒有違章記錄的;

2、駕駛行為發生在鄉村道路、公共停車場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較小的路段、時段的;

3、駕駛距離較短,如駕駛車輛剛起步的、在公共停車場停車的;

4、發現自己不能安全駕駛後,及時停止駕駛行為的;

5、積極賠償損失的。

三、哪些情況下醉駕會被加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綜上所述,醉酒駕駛摩托車也屬於醉駕行為,因為在國家有關規定中,摩托車是機動車。交警攔下當事人後,先對其測試酒駕含量,超標的當場扣押駕駛證,之後會辦理吊銷手續。如果當事人還想開摩托車,也要等五年之後,那個時候,重新到當地的駕校報考學習,領取新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