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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駕證據不足會扣車嗎?

醉駕3.27W

涉嫌醉駕證據不足會扣車嗎?

一、涉嫌醉駕證據不足會扣車嗎?

涉嫌醉駕證據不足也是可以扣車的,因為交通警察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關於車輛檢驗的期限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委託有關機構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1、交通警察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2、關於車輛檢驗的期限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委託有關機構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3、檢驗、鑑定完成後應當在五日內發還車主。《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車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綜上所述,關於涉嫌醉駕證據不足扣車後多久發還的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交管部門可以扣留車輛用於蒐集證據,在現場勘測後五天內委託車輛檢驗,最長三十天內完成檢驗並在五天內發還車主,也就是説涉嫌醉駕因證據不足扣留車輛的,最長四十天內應將扣留車輛發還給車主。

二、什麼是醉酒駕駛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醉酒駕駛交通部門是有權力扣押車輛進行調查的,這個最長的扣押時限為40天,如果40天內還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醉駕,那麼就會將車輛交還給車主。還是建議大家不要飲酒駕駛,即使是證據不足,車輛也是會被扣押,也會接受相應的教育,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一定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