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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案件幾天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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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案件幾天送檢察院?

一、醉駕案件幾天送檢察院?

醉駕案7日內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醉駕案7日內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

發現當事人涉嫌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當事人駕駛的機動車,需要作為證據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對當事人提取的血樣要當場登記封裝,並立即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經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

二、醉駕案件處罰流程有什麼?

醉駕處罰第一步: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根據當天酒醉狀態,在血液報告沒出來前,需找關係的抓緊時間)

醉駕處罰第二步:通知拿驗血報告(交300元驗血費)。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扣駕證六個月,罰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醉駕處罰第三步:交警隊告知户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需交10000元保證金)。由派出所指定辦理GPS手機號,並保持隨打隨接狀態。此程序快點一天辦完,慢點兩天,根據個人情況,每天月26號到所裏報到,並手寫一份思想彙報。

醉駕處罰第四步: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約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醉駕處罰第五步: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醉駕處罰第六步: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醉駕處罰第七步: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醉駕處罰第八步: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視情況而定,快點兩天,慢就不好説了。

醉駕處罰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醉駕處罰第十步:法院下達判決書。

醉駕處罰第十一步:拿着判決書,找交警隊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居,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醉駕處罰第十二步:服刑。整個事件帶服完刑。

醉駕的案子要在7天內送檢察院審查,確認司機是否醉駕,需要先抽血,等待驗血報告,確認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在80毫克以上,就可以認定為醉駕,要吊銷司機的駕駛證,5年之內不能考證。如果在20~80毫克之間,可以認定為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