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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醉駕108不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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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醉駕108不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國家是一個法制社會,尤其是對酒後駕駛的行為,嚴懲不貸,那麼如果是常熟市的人,對醉駕的情況不起訴的可能性大嗎?根據有關的説法以及規定來看,無論是國家的哪個地方醉駕不起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詳情來看下文。

1、無論在哪個地方,醉駕108,不起訴的可能性基本上沒有。常熟也不例外。

2、因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凡是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都構成犯罪。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會從重處罰。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知識關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國家對於酒後駕駛的行為,實施的力度在這幾年是越來越大了,因為這就能夠看出國家在這方面的打擊力度,也就能夠説明,這種行為不僅是破壞社會治安,同時也能夠危害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至於醉駕不起訴的可能性也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