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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闖紅燈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目前,隨着道路上交通工具增多,我國的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在我們為交通事故而惋惜的同時,也需要對於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思考。其實,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往往是司機自身的原因,例如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以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尤其是闖紅燈的行為是極其惡劣的。那麼,遇到闖紅燈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本站小編為您進行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一)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二)無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規定認定事故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畢後,應當製作責任認定書,並按規定宣佈和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 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並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申請表。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二、闖紅燈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這種情況一般闖紅燈要負主要責任。當然,事故責任由交警部門勘查現場和調查後確定,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先由強制責任險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由雙方按事故責任比例承擔;協商不成可委託律師到法院訴訟維權。

不服事故責任認定,可在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這一規定是根據《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製定的。機動車作為高速運輸工具,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根據小編的介紹,我們知道公安交警是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有違章行為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因果等來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對於闖紅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若雙方都為機動車,闖紅燈者負主要責任和過錯責任,先由保險公司賠償,再協商按比例賠償。若雙方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我國法律規定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按實際情況也可減輕機動車方責任。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