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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地點在哪裏

交通事故起訴地點在哪裏

交通事故去哪裏的法院起訴?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交通事故起訴地點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起訴地點在哪裏

交通事故是侵權行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當按照侵權行為確定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並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二是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有權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當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與原告住所地一致時,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二、交通事故起訴費怎麼算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按我們整理的速算公式就是: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綜上可知,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要是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侵權行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説這兩地的法院是交通事故的起訴地點。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