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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出現之後如果只是車子的碰撞是比較好處理的,但是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就是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的了。而此時想要解決交通事故賠糾紛的話,很多人都會選擇訴訟方式。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的內容吧。

一、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起訴程序有:

(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原告委託的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賠償證據,製作證據目錄,起草起訴狀,然後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二)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三)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四)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五)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法院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在開庭後的一段時間內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二、打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官司,賠償權利人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明確被告。在訴訟中,被告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起訴的被告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被告的確定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就直接起訴司機即可。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包括為單位)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在現實生活中,乘客在乘坐出租車、公共汽車時,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到法院起訴賠償的案件,乘客可以告出租汽車公司、公交汽車公司,也可以告對方的肇事司機。告出租汽車公司、公交汽車公司,不僅因為它是車主,而且因為當乘客乘坐出租車、公共汽車時就等於和出租車公司簽訂了一份承運合同,出租車、公共汽車司機有義務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目的地。他沒有做到,就是違約。告對方的肇事司機,起訴理由是對方的行為構成了民事侵權。受害人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侵權之訴。

第二:責任認定。公安交通部門是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質證,已不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當然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即使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當事人也應當儘量收集、保留相關證據,以備必要時申請公安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明確責任;當事人在拿到事故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

第三、賠償依據。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車輛修理費、貨損等。間接損失還包括停運期間的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若受害人致殘或死亡除前述款項還應包含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間接受害人撫養費、喪葬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後事宜的誤工費。當事人提出的賠償數額和法院最後認定數額如果存在差距時,還存在一個訴訟費用承擔的問題。多提出來的不合理的費用是要自己擔着的,所以當事人不可漫天要價。

第四:訴訟時效。《民法通則》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應該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又無法定中斷或中止事由的,賠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關於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訴訟方面的法律知識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更加深入的瞭解相關內容,同時順利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是你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聘請我們本站網站交通事故方面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