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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受傷的,此時需要及時進行治療,而相應的也就要及時的補充因受傷而流失的營養,也就是要進行營養費的賠償。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營養費具體的賠償標準是什麼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身損害賠償如果需要營養費的話,需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或請法醫作出鑑定。以下是交通事故營養費如何賠償以及賠償標準的介紹:

1、營養費是為了恢復健康而必須的費用,它應包括購買補品費,住院期間適當的湯水費等。在當今日常生活中,人們注重生活品質,廣泛重視營養的補充的前提下,傷者的營養費對應的營養品顯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須的營養品,因此對於需要支付營養費的營養品應當的範圍與等級,應由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

2、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3、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請法醫作出鑑定確定。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