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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誤工時間證明怎麼開,由誰開具?

一、發生車禍誤工時間證明怎麼開,由誰開具?

發生車禍誤工時間證明怎麼開,由誰開具?

發生車禍誤工時間的證明需要單位以及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開具,按照實際需要治療的時間開具,並加蓋印章即可。誤工證明又稱“誤工及收入證明”,是舉證當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據,也是傷者向肇事方索要賠償的重要證據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

二、怎麼開誤工證明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不足以作為誤工費的依據。

3、關於收入證明也不能單純是單位的證明信,應當提供本人近期三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以工資表、銀行卡記錄等信息為準。

三、相關內容拓展

(一)誤工賠償權利產生條件。

1、賠償權利人須是若非事故的產生則會是正常享有工作收入的人。

2、事故的產生直接導致了賠償權利人正常合法工作收入的中斷。

3、賠償權利人依法可以向賠償義務人追償。

(二)誤工時間的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二十條可以確定,誤工時間為受傷治療開始誤工日到身體康復可以復工日或是按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確定。對於傷殘持續誤工的,可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如果發生車禍導致相關人員受傷的,需要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醫療期間由於不能正常工作導致產生的誤工費是可以向肇事方主張賠償的,一般需要接受治療的機構以及所在單位進行開具。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的,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