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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款到法院了怎麼去領?

交通事故賠償款到法院了怎麼去領?

一、交通事故賠償款到法院了怎麼去領?

到法院領取賠償款可以帶身份證、銀行卡複印件、判決書找承辦法官辦理,有的法院需要承辦法官簽字後到財務部門領款或轉賬。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直接找執行法官辦理。

原告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有哪些?

1、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進行認定。

2、致殘賠償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並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瞭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4、精神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於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款是利用訴訟的方式取得的,那麼對於受害方在領取的時候就需要到法院進行辦理,一般在領取時同樣也需要帶上相關的證件,一般是會找直接承辦的法官進行辦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