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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車禍只保了交強險怎麼賠償

一、出了車禍只保了交強險怎麼賠償

出了車禍只保了交強險怎麼賠償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1、如果只有交強險,則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2、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出了車禍時而車輛只保了交強險的對除了本車及本車上的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無論自身是否有責任,都由交強險進行賠償。車輛自身有責任的情況下賠償限額為:財產損失最高2000元,醫療費最高10000元,死亡傷殘最高110000元;車輛自身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財產損失最高100元,醫療費最高1000元,死亡傷殘最高11000元。交強險保障範圍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傷亡、財產損失,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了賠償第三方的損失,自己的損失只能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