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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金有沒有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賠償金有沒有時間限制?

一、交通事故賠償金有沒有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後3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3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後賠償金額怎麼算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這裏所説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税計徵起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就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這裏所説的“無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户、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對於沒有收入的受害人,則不應計算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裏所説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税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製作枴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於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補償生活費的標準是: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人撫養到16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5年。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為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費,一殷也應包括在內,但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範圍。

12、其他財產損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質直接損失,應予賠償,財產損壞,不能修復的,應折價賠償。

如果某公民是因為交通事故的發生而受傷,且該公民也不是事故的責任方,那麼該公民是可以獲得一筆損害賠償金的。但是在提出賠償之前,需要先對傷情進行鑑定,以確定傷殘等級。然後也需要拿到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