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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企業工作之前我們是需要和企業簽訂勞動協議的,這能夠有效的證明雙方存在的勞動關係,後續出現問題的話會比較好處理,工傷出現後我們可以通過勞動協議得到工傷補償,但其實這部分內容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這就會導致自身的權益無法得到完全的維護,那工傷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呢?

工傷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工傷被扶養人生活費怎麼算?

依照規定,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來説,計算公式如下:

(1)不滿18週歲的人員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18~60週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60~75週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75週歲以上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5)被撫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但是誰都説不準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在工作生活中我們一定要了解工傷被撫養人生活費這方面的問題,這樣的話遇到相關情況也可以及時的去處理解決,自身的權益才能獲得完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