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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中山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一、中山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固定收人誤工時間一般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但受害人因傷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故誤工時間的計算分兩種:

1、受害人因傷住院或在家休養但未定殘的,誤工時間根據病歷本或住院小結中醫囑的休養時間為準,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休養終結之日。

2、受害人因傷住院並定殘的,誤工時間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1)受害人要證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須有合法的證明,如須有勞動合同、領取工資的工卡或工資條、銀行對帳單等證據相互印證。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對於是否存此種情況,可申請法院向受害人供職單位進行調查。如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部門單位對因病請假的職員或員工並不停發工資,而是根據各地的規定相應扣減部分工資。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也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既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也不能證明其所從事的行業的,可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當中一般會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來確定雙方的責任,而主要責任方還需要承擔受害者的賠償費用,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情況的還可以主張賠償誤工費,誤工費一般都是根據誤工時間和個人收入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