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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和折舊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和折舊費怎麼計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一方的全部責任,那麼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對其人身財產傷害的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車輛維修費以及誤工費和車輛折舊費等。大家對於誤工費和車輛折舊費可能不是太瞭解,那麼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和折舊費怎麼計算?本文本站的小編就對誤工費和車輛折舊費的相關規定給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和折舊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户或者個體工商户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採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2項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車輛折舊費用

事故發生後,既然事故認定您是主責,那麼對於對方的車輛損失您就得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車損險、交強險等保險險種一般只對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進行賠償,而不對間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如果您的車輛投保了交強險、車損險等保險險種,保險公司也只會賠償對方因車輛維修而造成的維修損失。對於對方提出的折舊賠償(應該考慮為車輛的貶損賠償),保險公司不會承擔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折舊賠償要求比較嚴格,對方必須有鑑定部門對車輛的鑑定證明,折舊費用的賠償需考慮多重因素,包括受損車輛的原價值、受損車輛的使用年限、受損車輛事故後的實際性能等,對於折舊費用的賠償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因此,只能賠償義務人自己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的折舊費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如果對方起訴的話,法院會依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有關的證據進行裁量。

責任人需要承擔受害者的誤工費,有工作的話按照傷者的實際損失計算,沒有工作的要以當地年平均工資水平為依據進行計算。而對於折舊費,要根據車輛的損失情況、車輛受損後的實際性能來進行具體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