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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保險賠付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傷保險賠付項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傷保險賠付項目有哪些?

1、不構成傷殘級別的賠償: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後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鑑定費等。

2、構成傷殘級別的賠償: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後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鑑定費。

3、死亡的賠償: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鑑定費。

二、交通事故人傷保險理賠金額標準:

1、醫療費:根據實際開支情況,憑醫院發票要求;

2、住院伙食補助費:武漢法院都是參照本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認定為15元/天;

3、營養費:醫囑或鑑定意見上有加強營養的説明,則可以要求,一般認定為15元/天;

4、後續治療費:根據鑑定意見書上確定的數額要求,如果沒有鑑定,又需要後續治療的,可以等到實際治療後,根據醫療費發票另行要求支付;

5、殘疾賠償金:傷殘賠償係數根據鑑定結論來定:十級傷殘就是0.1,九級傷殘就是0.2,八級傷殘就是0.3,七級傷殘就是0.4,六級傷殘就是0.5,五級傷殘就是0.6,四級傷殘就是0.7,三級傷殘就是0.8,二級傷殘就是0.9,一級傷殘就是1.0;

6、死亡賠償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農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計算20年;

7、喪葬費:該地區上年度6個月的平均工資;

8、護理費:一般都是根據鑑定意見書上確定日期計算:法院認可的數額為50元/天到60元/天;

9、交通費:根據診療時間、就醫和鑑定地點、通常乘座標準等確定,有票據的根據票據來,沒有票據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幾百元。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殘的情況下所需要支付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相關情況應當在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進行清算。另外對於造成了人員死亡的,那麼不僅需要按照上述項目進行賠償,還可以涉及到違法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