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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交強險次要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摩托車是現在很多在短距離內會選擇的主要交通方式,但是因為摩托車在性質和速度上與汽車無異而容易在道路上出現事故,而摩托車也是需要用交強險來保證自己在事故中賠償的責任的,但是如果摩托車也只是次責而交強險能夠賠付的數額限額也被限制在幾千元。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摩托車交強險次要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一、摩托車交強險次要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摩托車也屬於機動車,因而適用機動車交強險賠償的限額標準,而主次責任主要影響的是賠償具體數額。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交強險賠償是有分項賠償限額規定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公安部門、衞生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中國保監會公佈了具體的交強險責任限額(6萬元),並於2008年2月1日上調為12.2萬元,並且實行分項賠償限額。目前司法實踐中的判例反映出否定交強險分項賠償限額的傾向,即只要未超出12.2萬元的總額,都要求交強險予以賠償,而不考慮交強險的各個分項賠償限額所對應的賠償項目。

因此,有必要強調這個問題,即受害第三者的部分分項損失數額超過對應的交強險分項賠償限額,但其餘分項損失數額尚未超過對應的交強險分項賠償限額,受害第三者請求判決保險人在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不應支持。

綜上所述,摩托車其實在實際的使用中是非常容易出現事故而必須要有交強險的理賠才能避免事故的當事人不會因為賠償的問題而出現很大的爭議,但是因為摩托車不是主要的責任而僅僅需要對已經產生的車輛損失進行適當地賠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