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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賠條件是什麼

交通事故理賠條件是什麼

交通事故發生後,通常是由交警部門做出相應的處理。而日後受害的一方不管是向肇事的一方要求理賠,還是向保險公司理賠,此時要是不符合規定的條件,就有可能導致無法獲得賠償。那具體而言,交通事故理賠條件是什麼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理賠條件是什麼

交通事故出現索賠是理所當然的,也是保險公司應該為投保車輛提供的必要援助。但是在我國投保容易索賠難,造成這種現象的產生,一方面是由於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的利益點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不少車主對車輛缺乏必要的常識,所以引起索賠時的困難。引起這種困難,既可能是投保對保險條款的瞭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處理方式不當造成的。

事故發生後處理不當而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則真的是損失慘重。交通事故賠償中心提醒車輛保險中賠償的額度、指定維修廠家的修理質量、車輛丟失後的賠償金額,賠償的期限,不同的保險公司會有不同的標準和工作流程,熟悉這些,既可以為您選擇投保的公司作參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險後做到心中有數。事故車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屬於投保車輛的損失;

2、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3、不屬於除外責任;

4、屬於必要的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發生後,除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外,還應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派人報案,則應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並提供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按要求填寫出險通知書;如來不及派人報案,可先電話報案,待事故處理後,再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並填寫出險通知書。

按照保險條款規定,保險車輛因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而受損時,或致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堅持修復為主原則,但在修復前須經保險公司定損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費用。送修理廠修復後,保存好修理發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二、事故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怎樣做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五)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七)屬於不能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損害的人,無論是造成的人身方面的損害,還是財產方面的損害,此時都可以根據相關的責任承擔,向對方或者保險公司申請進行交通事故理賠。但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至於交通事故理賠條件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理賠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