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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死亡怎麼辦理繼承公證?

一、車主死亡怎麼辦理繼承公證?

車主死亡怎麼辦理繼承公證?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4.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

5.申請的日期;

6.其他需要説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你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對於繼承公證的認定,是需要對個人的財產情況進行清算後進行的,特別是有關繼承人的身份和資格認定上,應當嚴格基於民法典中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