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認定書複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認定書複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是在我們的生活中常發的事故,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往往需要判斷是哪一方的責任,這個時候我們常常需要進行交通事故的審核,那麼如果有的人對交通事故的審核不符或者是有所異議,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我們可以通過交通事故的複核來重新進行交通事故判斷。交通事故複核需要哪些材料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複核申請是申請人希望通過向上一級的公安機關以及相關的機構進行申請,來對自己進行一個從輕處罰。

過程往往需要提交大量的資料和相關的文件。

1.主要是由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以及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的申請書,還有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者是户口本及其複印件。

2.如果交通事故中一方死亡的,還需要由當地的公安機關,或者是居委會,村委會等證明死者與申請人之間的關係。

3.如果申請人是委託第三方機構辦理的,還需要將自己的親筆簽名交給第三方以及委託機構,或者是交給相關的律師

上一級的公安機關或者是有關機構,接到了申請書之後,必須在30天之內作出決定,可以是維持原判,或者是變更撤銷原判,這些結果一旦作出了,就必須要重新送達給原相關部門。原相關部門在接到了上一級公安機關下達文件之後,應當在五天之內作出重新的判斷。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們在申請交通事故認定複審的時候,都需要本着誠信的原則,不要因為自己想要逃避法律的責任,或者是拒絕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而故意弄虛作假。一旦是弄虛作假,或者是謊報交通事故的情況,我們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到時候可能會被處以更加嚴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