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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是否有資格限制?

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是否有資格限制?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一般而言交通事故都是由警察來進行處理的,那麼處理這些交通事故的警察是否有資格限制?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實行資格等級管理制度。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取得初級資格,可以主辦除造成人員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並可以協助取得中級以上資格的人員處理死亡事故。取得中級或者高級資格,可以處理所有適用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並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復核。設區市、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和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資格。

道路交通事故由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未設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於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我國也是有資質規定的,分為初級、中級、高級。這是為了能夠更好更迅速的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所以才有此劃分。如果您還想要了解交通事故的相關內容,請登錄本站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