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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通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中交通費怎麼計算?

一、交通事故中交通費怎麼計算?

1、交通事故中交通費的計算公式為“往返費用×往返次數×往返人數”,交通費是指事故受害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配置殘疾用具或參加處理事故等活動實際必需的車船票費。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在交通事故的後果中,交通費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應當受到賠償。

2、交通費需要的證據

交轉院治療或到醫院就診的,其本人和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一般按照實際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據。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主張交通費的時候,必須説明用途並出具交通費的正式票據。正式票據,不應該僅僅理解為正式的税務發票,汽車票、火車票、船票、出租汽車票等都可以作為正式票據。對於這些受害人提供的票據,法院還應當審查這些票據與就醫的時間、地點、人數、次數是否相吻合,如果不吻合,就不能計人賠償數額。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車、飛機、火車軟卧和輪船二等艙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2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二、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麼賠償交通費等費用?

1、報案

保險公司都開通了全國統一的報案電話。然而,由於各家保險公司服務平台的運行模式不同,案件的受理方式和流程也有着較大區別。人保財險客户在異地出險報案,都是由當地的分支機構直接受理。平安財險則略有不同,客户在任何地區撥通報案熱線,都將被直接轉到位於上海的全國後援中心。

2、定損

異地出險後的定損也是很有講究的。目前,有兩種定損方式可供選擇:出險地就近定損和回保單所在地定損。就地定損是異地出險車輛較為常見的定損方式,由受理報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損工作。要提醒的是,選擇回保單所在地定損,必須事先報案並徵得保險公司的同意,否則很可能被保險公司視為錯過報案期限處理。此外,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採取這種定損方式,若事故損失較大或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必須在當地完成查勘。

3、修理

原本較為簡單的事故車維修,在異地出險的情況下,也需要重新被重視起來。不少車主出險後,在沒有經過定損前,就選擇先修理,往往無法得到保險理賠。業內人士認為,在車損不影響正常行駛功能的前提下,並不推薦車主就地進行維修。因汽車維修質量難以保證,一旦需要重複修理,車主可能需要往返兩地。

4、領取賠款

領取賠款也有就地申請領取和回保單所在地再領取兩種方式。據瞭解,絕大多數車主為不影響行程都選擇後者。按照車險全國通賠規則,車主回到承保地後,可以憑藉理賠材料到分公司索賠。但若車主急需這筆賠款,也可以申請在出險地領取賠款,但必須屬於快速理賠範圍。

在不同的情況下,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範圍是不同的,但是一般的受害方,都是可以獲得交通費、醫療費等費用的賠償的,提出賠償請求時,需要拿出實際證明花錢了的證據,且開銷金額不得虛報,否則即使對方是責任主體,也是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