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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交通事故怎麼索賠

受害人交通事故怎麼索賠

受害人交通事故怎麼索賠

(一)起訴時申請才財產保全

由於訴訟過程耗時較長,肇事方可能在訴訟過程中將肇事車輛轉移過户,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狀況,受害者的權益難以保障,因此,在起訴的時候申請財產保全可以保證判決能夠得到更好的執行。

(二)申請先於執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住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可以在訴訟中申請先予執行。

(三)選擇管轄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而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所以受害人應當向賠償標準高的管轄法院起訴。

(四)保存相關證據

證據是訴訟的關鍵。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儘快與律師取得聯繫,委託律師來代理索賠,可能你的索賠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受害者進行交通事故索賠應注意:

(一)明確被告

在訴訟中,被告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起訴的被告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被告的確定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就直接起訴司機即可。

(二)責任認定

公安交通部門是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質證,已不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當然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

因此,即使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當事人也應當儘量收集、保留相關證據,以備必要時申請公安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明確責任;當事人在拿到事故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

(三)賠償依據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

(四)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應該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又無法定中斷或中止事由的,賠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法律保障。

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僅是賠償醫療費,還可以索賠誤工費和傷殘費等。在做傷殘鑑定報告的時候一定要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傷殘鑑定報告是重要的證據,如果雙方中有對鑑定報告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如果有一方不進行配合,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