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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摔跌傷的特點是什麼?

交通事故摔跌傷的特點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摔跌傷的特點是什麼?

以下肢傷最多見,其次為上肢傷。損傷多較輕,常為挫擦傷,有時可見撕裂傷,而肌腱傷和骨折較少。

(1)衝撞傷:多由非機動車的前輪、把手及車身兩側的突出部件碰撞造成,出現挫擦傷、扭傷、甚至撕裂傷和骨折,當重力撞擊左季肋部或左腹部時可致脾破裂,伴有腸穿孔和腹膜後血腫,可因大出血休克致死。

(2)摔跌傷:行人被非機動車衝撞後摔跌在地面或其他物體上造成挫擦傷、扭傷、四肢骨折、腦震盪,老年人甚至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而致死。

(3)輾壓傷:非機動車重量不大,故輾壓造成的損傷一般不重,但如馬車或載貨的三輪車輾壓則可造成較嚴重損傷如骨折、出血甚至內臟破裂和出血性休克。

1、自行車騎車者損傷的特點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主要是自行車事故,所以僅就自行車騎車者的損傷特點予以敍述。

(1)自行車之間相互碰撞:雙方騎車者損傷部位以下肢和上肢損傷為多見,其次為胸部和頭部;損傷類型以摔傷為主,表現為擦傷、挫傷、扭傷和骨折。自行車騎車者在小腿和足踝部內側常出現自行車腳蹬、牙盤的鏈條造成的損傷,其鞋和褲腿也常伴有自行車鏈條的油漬。

(2)自行車與機動車相互碰撞:損傷部位以頭部最常見,其次為下肢和上肢;損傷類型以撞擊傷為主,其次為摔傷和輾壓傷。自行車連人帶車倒地,且人車分離較遠,常造成頭部、胸部、脊椎、骨盆和四肢較嚴重的衝撞傷、摔跌傷和輾壓傷,往往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和腦組織挫裂出血引起死亡。騎車人突然撞至非機動車車把,可致脾、肝破裂或腸穿孔、腹膜後血腫等損傷。

(3)自行車撞行人事故:自行車碰撞行人後因失去平衡而倒地,騎車者往往因緩慢倒地而形成較輕的挫擦傷和扭傷,少部分可因騎車速度較快或下坡路段碰撞行人後失控倒地造成骨折。

2、非機動車乘座人損傷的特點

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時,非機動車乘座人的損傷類似於摩托車乘員損傷的特點;非機動車之間相撞或撞固定物或行人時,非機動車乘座人的損傷一般較輕;非機動車(主要是自行車)在騎行中由於乘座人不注意防護也易出現下肢損傷,特別是小兒乘坐時因雙腿垂於後輪兩側,足跟靠近車輪而易與轉動的車輪摩擦甚至卡於車輪輻條之間而易造成踝部和跟部腫脹、挫傷、挫裂或撕裂傷,少部分甚至出現骨折。

3、非機動車推車人損傷的特點

多見於騎車者橫過道路或路口時被機動車碰撞而發生的事故。非機動車及其推車人常倒在一起或相距不遠,較多被機動車輾壓。推車人身體被機動車碰撞往往出現被撞側下肢橫行挫擦傷或骨折,對側下肢則出現與所推非機動車相碰擦的痕跡和較輕微的損傷。

二、摔跌傷

佔公路損傷屍檢人數的37~70%。損傷的表現及程度取決於路面的情況、汽車傳給人體的動能、人體的姿勢及衣着。? 車頭及車尾撞擊人體既可形成直接撞擊傷又可使人體摔跌撲倒,嚴重時引起上肢及下肢的損傷、骨折。車速較高時,還可將人撞出相當距離後才落地。當人體被汽車從背後直撞時,可先造成後背的撞傷,而後向前撲倒在身體前面形成摔跌傷。人體被小汽車車頭剷起後,可自車頭前緣或側邊滑落,車速較高時則自車頂至車後滑跌落地。如跌落時臀部着地,則可引起骶髂關節骨折或脱位;如系肩部或頭部着地,則可引起肩關節或鎖骨骨折,以及顱骨骨折及顱內損傷。頭顱的側面即耳後及耳上部份最易先發生損傷,引起顳頂骨骨折,常延向顱底,並形成硬膜外血腫及對衝性腦挫傷。有時由於行人從兩輛停着的車之間走向路中,被駛過的車的側面撞倒,可無保險槓撞傷,而僅因向後仰跌而造成頭顱的損傷。上述各種損傷除骨折和跌傷外,由於人體接受了運動車輛的動能,在與地面或其它物體接觸時具有一定的速度,因而其皮膚表面常形成擦痕;此外摔跌傷與直撞傷分佈不同,即常在身體裸露部(如手、臉)或衣衫較薄處形成擦傷及挫傷。可藉以與直接撞傷鑑別。

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都伴隨着摔跌傷事故的發生,此類受害人在交通管理部門確定責任主體之後,就可以向事故的造成者要求其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金,由於受傷越嚴重對身體的傷害也就越重,此時民事主體身體恢復的可能性也修越低,得到的賠償金可能越高。

標籤:跌傷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