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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投訴要什麼資料?

一、公司拖欠工資投訴要什麼資料?

公司拖欠工資投訴要什麼資料?

第1、投訴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投訴人的投訴登記表或舉報人的舉報內容;

 (2)投訴人或舉報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考勤記錄;

(4)拖欠工資花名冊(要有拖欠單位負責人簽名摁手印);

 (5)與投訴人投訴案件有關的相關材料如施工協議或施工合同等。

 2、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資料。

書寫投訴文書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由投訴人簽字。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二、拖欠工資法院起訴程序是怎麼樣的?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併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於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綜合上面所説的,拖欠工資的行為是會讓員工的利益受到損失,也觸犯了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是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但需要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明材料,只有符合條件才能獲得法院的受理,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

標籤:拖欠工資 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