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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測定碰撞瞬間之後如何處理?

在交通事故中測定碰撞瞬間之後如何處理?

一、在交通事故中測定碰撞瞬間之後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應當在製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複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受害人可以向認定書確定的責任人索賠。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二、交通事故處理技巧有哪些

(一)一方全責的事故處理,責任方向所投保公司報案,索取報案號。事故雙方就近選擇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解決。快速中心勘驗定損,根據定損結果確定賠償金額,責任方直接賠付,從快速中心獲得賠償憑證。責任方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

(二)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事故處理,責任方分別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賠償方式為自賠。保險公司現場勘驗定損後,110報警去所屬交通隊。由交通隊出具簡易程序交通事故認定書,憑事故認定書和保險公司的勘驗定損單據自己修車,自己理賠;

(三)事故一方負主要責任,一方負次要責任的事故處理,此類事故關鍵在於對損失的分擔協商結果,協商能確定的去快速中心處理或經過交警處理均可,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據認定書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一般來説,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應當在製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複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