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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撞傷了碰瓷者要擔責嗎

不小心撞傷了碰瓷者要擔責嗎

一、不小心撞傷了碰瓷者要擔責嗎

如果被害人是故意撞你車的,不管其是碰瓷人員還是非碰瓷人員,你都不應承擔責任。但前提是你必須屬於正常行駛,不存在超速、違規等問題。想證明對方是否屬於故意行為,可以通過你駕駛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或事發地的監控,它們可以還原事實本來面目,能夠反映出對方是否屬於故意行為。

如果確實是對方故意行為,那你就不必擔責。即使對方將你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那你也不必擔心,因為你沒有過錯,又是對方故意造成的,所以你就沒有義務去為對方故意行為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碰瓷屬於敲詐勒索還是詐騙

“碰瓷”的定性,應定敲詐勒索罪為宜,而不是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在犯罪構成特徵方面有相同之處。區別在於犯罪客體與犯罪客觀方面的不同:

1、在犯罪客觀方面,詐騙罪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進而騙取財產;敲詐勒索罪表現為以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向公私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強索財物的行為。

2、在犯罪客體方面,詐騙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敲詐勒索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不僅僅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還危及公民的人身權益或其他權益。

近年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頻發,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碰瓷”違法犯罪活動不僅嚴重侵害人民羣眾的人身、財產權益和安全感,而且還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致使一些羣眾遇有老人倒地等情形不敢救助,有必要予以嚴懲。

標籤:瓷者 擔責 撞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