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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開車門不小心撞上他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乘客開車門撞傷他人要承擔責任:
第一,如果乘客在開門時確實進行了詳細的觀察,由於不可預見的因素未能觀察到,而發生了開車門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就是意外,乘客不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但如果乘客沒盡到觀察義務,有過錯,就有可能構成犯罪,從而承擔刑事責任了;
或因為疏忽大意觀察不仔細,那麼開車門時發生意外導致他人死亡,則是過失致人死亡,若導致他人重傷,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
第三,如果是司機停車位置不對,導致乘客開門撞死人,也有可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過失犯罪時不存在共同犯罪的行為的。
但是民事上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乘客打開車門不小心撞上他人,是否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