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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賠償多少?

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賠償多少?

一、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賠償多少?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理由辭退勞動者的,賠償多少錢要依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而定,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是違反相關規定辭退的,如勞動得在三期等,雙倍支付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原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未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如果是非法辭退,或者是無理由辭退,需要根據相關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賠償,按照職工的月工資進行賠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標籤:賠償 辭退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