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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情節特別輕微處罰?

當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當事人私自逃離事故現場,引起責任無法確定,並且其目的是想推卸、逃脱責任,這時就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相信大家都知道逃逸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即使交通肇事的情節輕微,也不例外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情節特別輕微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情節特別輕微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中法規中對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如果還沒有構成犯罪,交管部門可以對其進行二百到兩千元的罰款,這屬於行政處罰

交通肇事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會被交管部門進行吊銷,並且根據法律規定,其終生不能再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肇事逃逸需要通過交警部門的調查才能確定,並不是自己認定的。在確定屬於肇事逃逸後,沒有人發生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逃逸的一方要負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後逃逸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導致人員死亡,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由此可知我國的法律是非常的嚴格的,希望大家能夠遵守法律法規,遇到問題積極的解決並且承擔責任,不要逃避問題,因為逃避問題可能帶來更大的問題。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