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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肇事逃逸對方無傷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一、酒後肇事逃逸對方無傷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酒後肇事逃逸對方無傷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酒後肇事逃逸對方無傷也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此時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目前大量的農民工進人城鎮打工或定居,他們已是城鎮居民中的一個特殊羣體,部分地區農村居民實際年均收人已同於甚至高於城鎮居民年均收入,如果無視這一客觀實際,僅僅因為受害人為農村户籍就一律按農村居民標準進行賠償,有違公平。因此,在確認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時應以户籍登記主義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鎮規劃區的村,即作為城鎮居民。對於賠償權利人雖為農村居民,但如有證據證實發生交通事故時其工作單位或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地點在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鎮規劃區的村的,也作為城鎮居民,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實行“同城待遇”,這樣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對農村居民的公平保護。如果還有特殊情況,難以區分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鎮居民對待。

二、交通肇事賠償項目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肇事行為的發生,若是沒有人受傷,是不需要支付誤工費等賠償金的,一般來説此種情形下肇事者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不管有沒有受傷,畢竟此種行為已經導致了社會公共秩序受到了傷害,故而還是需要支付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