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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無責方逃逸如何理賠?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發生事故後逃逸的現象,那麼肯定會追究責任並且構成逃逸罪。那麼如果逃逸的一方經過警方鑑定並沒有責任的話,應當如何理賠呢?依舊是可以由無責方起訴,並且交警判斷是否為無責方。隨後再進行開庭審理,由法庭進行決斷。

交通肇事無責方逃逸如何理賠?

一、車禍逃逸無責方怎麼理賠

責任以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準,無責方可以起訴索賠。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6、判決。同意裁判裁定,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交通事故起訴費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起訴費是多少:

1、財產案件:1千至5萬的收費率4%,再加10元;超5萬至10萬的收費率3%,再加510元;超10萬至20萬的收費率2%,再加1510 元;超20萬至50萬的收費率1.5%,再加2510元;超50萬至100萬的收費率1%,再加5010元;100萬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 10010元。

2、申請財產保全:1千元至10萬元的收費率1%,再加20元;1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1萬元至50萬元的收費率0.5%;5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1%,再加2000元。執行案件在立案時不預收執行費。

4、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重審後又上訴的不再預交案件受理費。

5、對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當事人對一審駁回管轄權異議案件,均按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收案件受理費。

6、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併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7、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案件,每件交納500元;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按收費辦法有關規定,依申請執行的金額或標的價額,如最終決定僅承認而不予執行的,扣除500元后其餘退回申請人。

8、基層法院一審的上訴案件,由上訴人向法院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出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數額與第一審相同。

9、(1)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進行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交納訴訟費用;

(2)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又提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後決定再審的案件,應交納訴訟費用;其他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再審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

10、人民法院受理訴訟標的為外幣的案件,以該標的額為基礎,按照人民法院書面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計算應繳納的訴訟費用數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一律以人民幣計算收取;其他訴訟費用除用於必須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幣計算收取。

由此可見,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無責任一方逃逸那麼可以雙方協調進行賠償,如果無法進行協商,則由警方介入,通過一些列證明提交法院進行審理。如果事故責任較大,也會由交警進行直接處理。只要確定是沒有責任的。那麼不需要其擔責。也不構成逃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