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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緩刑條件是什麼

一、交通肇事罪緩刑條件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緩刑條件是什麼

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於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罪過輕重有別,應對罪過輕、較輕的人適用緩刑,罪過重、較重的不宜適用緩刑。

對罪過大、罪過較大造成事故的應予以實際處罰,判實刑,不宜判緩刑。

對於主觀罪過小、罪過較小的肇事案件,因為他們主觀心態是沒有預見到會發生事故或已經謹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夠,對他們處罰重沒有實際意義,結合其他條件,可以考慮適用緩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過小、罪過較小,還應當具有悔罪表現。

(1)肇事後是否主動報警、積極施救、保護現場、將損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駕駛員要能夠實事求是的向事故處理部門陳述肇事的具體情況、原因,不推卸責任,不違心規避法律

(3)交通肇事的駕駛員及其家人要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損失。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