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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被扣3分的規定有哪些

一、違章停車被扣3分的規定有哪些?

違章停車被扣3分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在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長時停車線、導流線、網狀線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停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道交法處200元罰款處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記3分。

在上述地點之外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200元罰款處罰。不過,在城區主要大街上,基本都設置了藍底紅圈紅叉子的“長時間禁停標誌”,會記有“記3分”的處罰。

二、交通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三、交強險的賠償標準?

當判定車主有責任時:出事故後,交強險最高賠付12.2萬元(死亡傷殘最高陪11萬、醫療費用最高賠1萬、財產損失最高賠2千元),無論車主責任大小,凡是“有責任”,交強險的賠償就以各項的最高限額來賠償。當判定車主無責任時:出到事故後,交強險最高賠付1.2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1.1萬元、醫療費用1000、財產損失險100元)。

根據《交強險條例》第39條規定: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的,一旦被查,可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的保險費2倍的罰款。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以上就是對違章停車被扣3分的規定有哪些的相關解釋。交強險最高可以賠償到十二點二萬元,但必須是在車禍當中確定車主具有相應的責任。如果在車禍中,車主並不需要對車禍承擔責任,則交強險最高只能賠償到一點二一萬元。

標籤:違章 被扣 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