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內上高速行駛應該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雖然並沒有完全禁止駕駛人員在實習期內上高速行駛,但這也是有條件的,即要求同時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陪同,這樣上高速行駛才是合法的。那要是單獨在實習期內上高速行駛應該怎麼處罰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實習期內上高速行駛應該怎麼處罰
按照新修訂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第六十五條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實習期內上高速,要有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發現處於實習期且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人陪同的,將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此外,如果是A1、A2、A3、B1、B2駕照,在實習期內被扣6分,要延長實習期一年;如果實習期內駕照被扣12分,或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被扣6分以上的,要註銷駕駛證。
二、實習期上高速注意什麼?
1、實習期內,必須在後擋風玻璃處張貼實習標誌,否則罰款50元。
2、要有三年以上駕齡的司機陪同,否則罰款200元。
3、許多新手栽在臨牌上。臨牌張貼一定要規範,前後擋風玻璃上各一張。
三、駕駛實習期內被扣12分會怎樣?
實習期: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
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第六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實習期內扣滿12分,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扣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
這樣的行為就屬於違法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此時一旦被發現那就會對駕駛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但如果是想要在實習期內上高速行駛的話,則此時必須要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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